2009年7月7日 星期二

社群主義

社群主義是指一種關注社會利益的表現形式的社會哲學。又稱為「社區主義」、「共同體主義」、「社團主義」、「合作主義」等。
社群主義的歷史發展

* 在1980年代,社群主義是西方政治哲學的兩大主流之一。其中有羅伯特•貝拉,查理斯•泰勒,邁克爾•桑德爾和邁克爾•瓦爾澤等人對古典自由主義理論過分個人主義化的傾向、雷根總統時代的美國政府以及柴契爾夫人時代的英國政府提出批判。
* 在1990年代,十分負責任的社群主義者,如阿米太•愛特熱尼,菲力蒲•塞爾尼克和威廉•加爾森等人,不僅強調在個人權利問題上,責任與社會利益相平衡的重要性,而且還強調確保強大的社群不會壓迫個人的需要。

[編輯] 社群主義的觀點

[編輯] 社群主義之權利觀

社群主義積極的權利是指公民的受教育權、工作權、保健權、休假權、接受社會救濟權等等,國家對於這些權利的實現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,應該採取積極態度並有所作為,這就是所謂主動促成的自由。其次強調個人對於社會的依賴性,認為社會的政治、經濟、文化條件是實現個人權利的前提。與通過個人的單獨行動獲得的權利相比,個人在社群的環 境中以及在與政府的合作中所能夠實現的權利要大得多。

[編輯] 社群主義之公益觀

社群主義極力主張將個人的善與社群的善統一起來,並用這種共同的善作為評價社群生活方式的標準,因此共有價值高於個人自由選擇的價值。

[編輯] 社群主義之國家觀

社群主義認為,國家有干預和引導個人選擇的責任,其次個人也有積極參與國家政治生活的義務。社群主義要求的是「強國家」,認為一個缺少公共利益的社會即使再有公正,也不是一個好社會;而只有國家所代表的公共政治生活才能促進公共利益的實現,所以為了國家和社群的利益甚至可以犧牲個人的利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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